闽江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(学生组)龙舟团体赛竞赛规程

一、主办单位:闽江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

二、承办单位:闽江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

三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
1.比赛日期: 2025年5月21日(画龙点睛+100米预赛)

5月24-25日(100米决赛+200米预决赛)

2.比赛地点:芙蓉广场河道

四、竞赛项目

1.100米直道竞速赛、200米弯道竞速赛。

2.男女混合龙舟:1名鼓手、舵手、8或10划手(比赛女划手最少4名)

五、参赛资格

1.参赛运动员必须为闽江学院全日制在校生。

2.患有心血管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的同学禁止报名本次比赛,违者后果自负。

3.比赛期间需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检录,方可进行比赛。

4.参赛运动员必须会自主游泳50米且水性较好,各二级学院负责把关。

5.参赛运动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。

6.参赛服装统一,救生衣各参赛单位自备,并在赛前联席会接受检查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1.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 2021版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
2.以各二级学院为参赛单位组建龙舟队伍,限报1支队伍,禁止联合组队。

3.比赛龙舟、木桨由承办方提供,碳素桨需各队自备,船采用固定式舵。

4.比赛采用坐姿。

七、竞赛规则

1.比赛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小组赛,第二阶段决名次赛。小组赛阶段设 置 AB 两组,队伍在组内与不同的对手划2轮,取该队伍单次最好的比赛成绩进行小组排名,组内前四晋级八强进行决名次赛;决名次赛阶段,对阵方式A4-B4、A3-B3、A2-B2、A1-B1进行。相同对手交换赛道和船划2场,取该队2场比赛中的平均成绩进行决赛排名,决出单项1-8名。

2.小组赛中若出现干扰对手的串道、爆舵等无法完赛的情况则取消该队该轮 比赛成绩及重赛资格。决名次赛中若出现干扰对手的串道、爆舵等无法完赛的情况则取另一成绩加罚 5 秒计算。被对手冲撞影响无法完赛的队伍可申请重赛。

3.上一届前四强种子队1、3在A组、2、4在B组。若报名队伍出现轮空位则设置在B7号签位。

4.赛时各学院自备舵手,鼓手和舵手师生都可担任。新舵手训练可联系龙舟俱乐部进行培训。

八、奖励办法

1.单项及总成绩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。计算总积分时若出现积分相同则以 200米成绩为主。总成绩前八名的队伍按 27、21、18、15、12、9、6、3 积分计入闽江学院第二十三届运动会团体总分。

2.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龙舟奖杯1座(校运动会闭幕式上颁奖)。

3.各参赛队评1名“优秀运动员 ”荣誉称号。

九、报名时间及流程
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5月16日18:00。各参赛队提交电子报名表到1134704464@qq.com邮箱,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提交至综合体育馆304室。

2.报名参赛同学可申请加入校运会龙舟赛联络微信群,联系方式:13405992928。

十、比赛器材说明

比赛航道设置2道,船只在登舟前由队长抽签决定。

十一、其他

1.三、四、五月份各学院龙舟队训练用船安排已在2025年校运会龙舟赛联络群发布,各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可进群方便后期接受赛事信息及沟通,联系方式:13405992928。

2.比赛周期恰逢端午雨季,若原定比赛日因气候不适宜开展龙舟赛事需要改期,则以补充通知为主。

3.比赛于5月21日15:30开展画龙点睛仪式,所有运动队带上院牌院旗提前1小时到场进行列队及龙舟巡游。

4.比赛开始前10分钟进行检录,未按时全员检录的队伍以自动弃权处理,比赛进程无具体发令时间,进度以连场比赛为主。

5.凡是对竞赛方面有异议的,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该场比赛的主裁判提出。

本规程解释权属闽江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附件:闽江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(学生组)龙舟团体赛竞赛规程.docx

闽江学院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(筹)

2025年5月5日

2025-10-28 06:47:08